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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CQC中心了解到,對低壓直流成套開關設備安全認證規則進行了換版,CQC11-462137-2018《低壓直流成套開關設備安全認證規則》代替CQC11-462137-2014,產品類別號020014。
一、執行換版后的認證規則變化內容如下:
1.增加了認證依據標準GB/T 7251.1-2013《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總則》;
2.成套電力開關和控制設備認證依據標準由GB/T 7251.12-2013替代GB 7251.1-2005;
3.母線槽認證依據標準由GB/T 7251.6-2015替代GB 7251.2-2006;
4.公用電網電力配電成套設備認證依據標準由GB/T 7251.5-2017替代GB 7251.5-2008;
5.配電板認證依據標準編號由GB7251.3-2006變為GB/T 7251.3-2006;
6.建筑工地用成套設備認證依據標準編號由GB 7251.4-2006變為GB/T 7251.4-2006。
二、舊版證書轉換要求:
低壓直流成套開關設備認證舊版證書持有人應于本通知發布后,向CQC提交證書換版申請,進行新、舊版標準差異試驗項目的檢測(詳見附件),完成按新版標準的產品確認工作,換發新的認證證書。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CQC將予以暫停,2019年7月30日仍未完成轉換的證書,予以撤銷。
附件:新舊標準差異及補充試驗
1.新標準GB/T 7251.12-2013與舊標準GB/T 7251.1-2005差異及補充試驗
新版標準:GB/T 7251.12-2013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成套電力開關和控制設備
舊版標準:GB/T 7251.1-2005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 1 部分:型式試驗和部分型式試驗成套設備;
標準章節 | 名稱 | 舊標準要求內容 | 新標準要求內容 | 差異試驗 |
10.2 | 材料和部件的強度 | 無 | 1.成套設備的結構材料和部件的進行、電氣和熱性能應通過結構和運行特性來驗證。 2.如果使用符合GB/T 20641標準的空外殼,且沒有對其進行過降低外殼性能的更改,則不需要進行10.2的外殼檢測。(需提供符合GB/T 20641標準的檢測報告,實驗室核查確認。) | 有 |
10.2.2 | 耐腐蝕性 | 無 | 適用于含鐵的金屬外殼和內部和外部含鐵的金屬部件。 | 有 |
10.2.2.2 | 耐腐蝕性-嚴酷實驗A | 無 | 1、適用于戶內安裝的金屬外殼;戶內安裝成套設備的外部金屬部件;戶內和戶外安裝的成套設備內部用于機械操作的金屬部件。 2、濕熱循環試驗,溫度(40±3)℃,相對濕度為95%,試驗24h為一個循環,進行6個循環; 鹽霧試驗,溫度(35 ± 2) oC,試驗24h一個循環,進行2個循環。 | 有 |
10.2.2.3 | 耐腐蝕性-嚴酷實驗B | 無 | 1、適用于戶外安裝的金屬外殼;戶外安裝的成套設備的外部金屬部件。 2、試驗由兩個相同的兩個12天周期組成。 每個12天的周期包括: 濕熱循環試驗,溫度為(40±3)℃,相對濕度為95%,試驗以24h為一個循環,共進行5個循環。和 鹽霧試驗,溫度(35 ± 2) oC,試驗24h一個循環,共進行7個循環。 | 有 |
10.2.3 | 絕緣材料性能 | 無 | 見10.2.3.1、10.2.3.2 | / |
10.2.3.1 | 外殼熱穩定性驗證:干熱實驗 | 無 | 1.適用于絕緣材料制造的外殼。 2.實驗根據GB/T 2423.2實驗Bb進行,溫度70oC,自然通風,持續168h,恢復96h。 | 有 |
10.2.3.2 | 絕緣材料耐受內部電效應引起的非正常發熱和著火的驗證 | 無 | 適用于用來固定、支撐載流部件的絕緣材料部件(如母線框、絕緣子)。如具有代表性截面積的同一材料作為部件已經滿足8.1.3.2.3要求,則不需要再實驗;或提供絕緣材料供應商的材料實用性數據,以證明符合8.1.3.2.3的要求。 | 有 |
10.2.4 | 耐紫外線(UV)輻射驗證 | 無 | 1.僅適用于用絕緣材料制作的或用金屬制作但完全用合成材料包覆的,且用于戶外安裝的成套設備的外殼和外裝部件。 2.如果制造商能夠提供合成材料供應商的數據,證明具有相同的類型和厚度或較薄的材料符合這些要求,則不需做實驗。 | 有 |
10.2.5 | 提升 | 無 | 1.對規定了提升方法的成套設備進行實驗驗證。 2.相同結構,只做最大容量單元實驗(其他認證單元,可不做實驗)。 | 有 |
10.2.6 | 機械碰撞實驗 | 無 | 特定的成套設備標準要求的或制造商有要求的做實驗。 | 有 |
10.2.7 | 標志 | 無 | 模壓、沖壓、刻字或類似方法制作的標志,包括帶有塑料覆膜的標簽,不需做實驗。 | 有 |
10.3 | 防護等級 | 8.2.7 | 新增IPX1試驗可用移動滴水箱取代成套設備的旋轉;如果在外殼內的電氣設備上可見有害的灰塵,則認為IP5X試驗不通過。適用于抽出式成套開關設備。 | 部分有 |
10.4 |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 8.2.5 | 適用于抽出式成套開關設備。增加對于可抽出式部件,在隔離位置所提供的隔離至少應符合隔離器相關規定的要求。 | 部分有 |
10.5 | 電擊防護和保護電路完整性 | 8.2.4 | ||
10.5.2 | 成套設備中裸露導電部件與保護電路見的有效連續性 | 8.2.4.1 | 有差異,抽出式有新要求,適用于金屬外殼的抽出式成套開關設備需進行試驗。 | 部分有 |
10.6 | 開關器件和組件的組合 | 7.6 | 有差異 | 有 |
10.7 | 內部電路和連接 | 7.6.5和7.8 | 有差異 | 有 |
10.8 | 外接導體端子 | 7.1.3 | 有差異 | 有 |
10.9 | 介電性能 | 8.2.2 | ||
10.9.2 | 工頻耐受電壓 | 8.2.2 | 設備要求有差異,耐壓值要求降低。 | 不需進行差異試驗。 |
10.9.3 | 沖擊耐受電壓 | 8.2.2 | 有差異,抽出式有新要求。適用于抽出式成套設備。增加:在可抽出式單元主觸頭與其相關的靜觸頭即愛你的隔離距離在隔離位置應有承受表102中規定的沖擊耐受電壓。 | 有 |
10.10 | 溫升的驗證 | 8.2.1 | 有差異,試驗方法、試驗設備要求有變化,適用于原溫升試驗時出線回路未通過額定電壓。 | 有 |
10.12 | 電磁兼容性EMC試驗 | 8.2.8 | 有差異,有新增試驗項目,適用于按老標準要求做了EMC試驗項目的產品。 | 有 |
10.13 | 機械操作 | 8.2.6 | 有差異,老標準50次,新標準200次。 | 有 |
11.10 | 布線、操作性能和功能 | 8.3.1 | 有差異。 | 有 |
2.新標準GB/T 7251.6-2015與舊標準GB 7251.2-2006差異及補充試驗
新版標準:GB/T 7251.6-2015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6部分:母線干線系統(母線槽)
舊版標準:GB 7251.2-2006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對母線干線系統(母線槽)的特殊要求;
標準章節 | 名稱 | 舊標準要求內容 | 新標準要求內容 | 差異試驗 | |||||||||||||||
3.103 | 母線干線通道 | 無 | 增加母線干線通道的定義。 BT通道:連接在一起構成母線干線系統的多個母線干線單元,不包括分接單元. | / | |||||||||||||||
3.104 | 帶分接裝置的母線干線單元 | 2.3.6帶分接裝置的母線干線單元:由初始制造商預先制造成可在一點或多點安裝分接單元的母線干線單元。分接單元連接到母線干線單元時,可要求也可不要求母線系統與電源斷開。 | 帶分接裝置的母線干線單元:由初始制造商預先制造可在一點多點安裝分接單元的母線干線單元。 | / | |||||||||||||||
/ | 母線干線耐火單元 | 2.3.16 | 新標準刪除了 | / | |||||||||||||||
4 | 符號和縮略語 | 無 | 增加了符號和縮略語。 GB/T 7251.1-2013適用,并增加
| / | |||||||||||||||
5 | 接口特性 | 4成套設備電氣性能 | 有變化 | / | |||||||||||||||
5.2.4、5.3.1、5.3.2 | / | 無 | 增加: 5.2.4額定沖擊耐受電壓(Uimp)(成套設備的) 注:除非有其他的規定,否則額定沖擊耐受電壓按照第1部分表G.1給出的過電壓類別Ⅳ(電源進線端等級)或Ⅲ(配電電路等級)來選擇。 5.3.1成套設備的額定電流(InA)(對母線槽有新增加,詳見標準。) 5.3.2一條電路的額定電流(Inc)(對母線槽有新增加,詳見標準。) | / | |||||||||||||||
5.4 | 額定分散系數 | 4.7額定分散系數:成套設備中或其中一部分中有若干主電路,在任一時刻所有主電路語句電路最大總和與成套設備或其選定部分的所有主電路電流之和的比值,即為額定分散系數。 | 額定分散系數(RDF):對于整個母線干線系統,除非另有規定,額定分散系數應等于1,也就是在母線干線通道和母線干線饋電單元的額定電流限值內,所有分接單元均能連續且同時承載其滿額定電流的負載。 注1:這時由于分接單元見的熱影響可忽略不計。 對于配備一條以上主出線電路的分接單元,這些電路應能夠在分接單元的額定電流限值內,同時連續承載它們的額定電流乘以額定分散系數。除非另有規定,這些分接單元的額定分散系數應等于標準表101中給出的數值。 | / | |||||||||||||||
5.101 附錄BB 附錄CC 附錄DD | 相導體和故障回路特性 | 8.2.9 附錄N | 3.計算電阻的方法有變化 | / | |||||||||||||||
6.1 | 銘牌 | 5.1 | 增加: 1.鑒別生產日期的方式;2.GB/T7251.6。 刪除: u)系統的電阻、電抗和阻抗值; v)故障條件下系統的電阻、電抗和阻抗值。 | / | |||||||||||||||
7.2 | 特殊使用條件 | 6.2 | 有增加;新標準,電磁場改為正常條件 | / | |||||||||||||||
8.1.102 | 插入式分接單元耐受熱變化的能力 | 無 | 新增加要求 | / | |||||||||||||||
8.2.1 | 對機械碰撞的防護要求 | 無 | 新增加要求 | / | |||||||||||||||
10 | 設計驗證(包含:試驗、計算、比較三個驗證方法) | 8.2 | 有變化,新增加了計算、比較兩個驗證方法 | / | |||||||||||||||
10.2 | 材料和部件的強度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10.2.2 | 耐腐蝕性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10.2.3.1 | 外殼熱穩定性驗證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10.2.3.2 | 絕緣材料耐受內部電效應引起的非正常發熱和著火的驗證 | 8.2.13 | 灼熱絲頂部的溫度有變化 | 部分有 | |||||||||||||||
10.2.4 | 耐紫外線(UV)輻射驗證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10.2.5 | 提升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10.2.6 | 機械碰撞實驗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10.2.7 | 標志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 | / | 8.2.10.3特殊機械負載的結構強度驗證 | 刪除 | ||||||||||||||||
10.2.102 | 熱循環試驗 | / | 新增試驗項目,插入式分接單元應進行熱循環試驗。 | 有 | |||||||||||||||
10.5 | 電擊防護和保護電路完整性 | 8.2.4保護電路有效性的驗證 | 1.增加:通過與一個基準設備比較進行驗證——使用核查表; 2.試驗結果增加: 無論是否由單獨導體或外殼組成,保護電路的連續性和短路耐受強度均不會嚴重受損。 分接單元情況下,可通過對分接單元額定電流序列中的一種電流測量進行驗證。 母線干線單元情況下,按照步驟進行試驗,在母線充分冷卻至室溫后,相對PE(PEN)故障回路電阻Rb20phPEN或Rb20phPE增加不應超過10%(見5.101)。 當用外殼作為保護導體時,假設其不會減弱電氣連續性并假設附件易燃部件沒有點燃,則允許在連接處有火花和局部過熱。 | 有 | |||||||||||||||
10.9 | 介電性能 | 8.2.2介電性能驗證 1.時間試驗電源的維持時間為5s; 2.交流電源應具備足夠的功率以維持試驗電壓; 3.沖擊耐受電壓每個極施加3次。 4.對主電路及輔助電路工頻耐壓實驗值,詳見GB /T 7251.1-2005表10、表11。 | 10.9介電性能 10.9.2工頻耐受電壓 10.9.2.2……用于試驗的高于變壓器應設計為輸出電路至少為200mA,當輸出電流小于100mA時,過流繼電器不應動作; 試驗電壓值,見GB/T 7251.1-2013表8、表9。耐壓實驗值降低。 10.9.2.3……施加試驗電壓的維持時間為5(0+2)s。 10.9.3沖擊耐受電壓 10.9.3.2……沖擊耐受電壓允許有±3%的偏差,每個極施加5次。 新增:10.9.3.5……注:對于設計驗證,電氣間隙達到GB/T 7251.1-2013表1規定值的1.5倍,此時可免除成套設備的沖擊耐受電壓。 | 有 | |||||||||||||||
10.10 | 溫升的驗證 | 8.2.1溫升極限的驗證 通過試驗驗證(試驗時母排水平放置) | 10.10.1通則 驗證應通過以下方式間隙: a)試驗(10.10.2),和/或增加: b)類似方案額定電流的推導(10.10.3)。 增加: 10.10.2.2代表性布置的選擇(詳見標準) 假設中性導體的尺寸等于或大于相導體且以相同的方式放置,則3相/3線母線干線單元和分接單元被認為分別是3相/4線、3相/5線和單相/2線或單相/3線母線干線單元和分接單元的代表性單元。 10.10.2.3 試驗方法 增加10.10.2.3.5母線干線通道試驗(詳見標準P15) 增加:b)垂直方向 10.10.2.3.6分接單元試驗 增加:b)垂直方向 10.10.3(其他未經驗證的類似方案額定電流的推導) | 有 | |||||||||||||||
10.11 | 短路耐受強度 | 8.2.3 | 10.11 短路耐受強度 1.可免除短路耐受強度的驗證的情況與原標準相比少了如下一條:成套設備的所有部件(母排,母線支架,母線接頭,進線和出線單元,開關器件等)已經過適合成套設備工作條件的型式試驗。 2.除可免除試驗驗證(10.11.2),通過10.11.5規定的試驗驗證。 增加:10.11.3通過與一個基準設計進行比較的驗證,利用核查表。 3.試驗結果增加: 10.11.5.5 按照制造商的說明,需定期更換的分接單元連接件(例如,滑觸刷),其損壞是可以接受的。 | 有變化,有新增 | |||||||||||||||
10.12 | 電磁兼容性EMC試驗 | 8.2.8 | 有差異,有新增試驗項目,適用于按老標準要求做了EMC試驗項目的產品。 | 有 | |||||||||||||||
10.13 | 機械操作 | 8.2.6 | 有差異,老標準50次,新標準200次。 | 有 | |||||||||||||||
10.102 | 建筑結構中防火 | 8.2.15 | 有差異。耐火時間增加90min一擋。 增加:帶有試驗臺的試驗對穿越墻的情況有效。 | ||||||||||||||||
10.11.5.6.2 | 試驗結果(短耐試驗后的驗證) | / | 增加:母線干線單元情況下,按照步驟進行試驗,在母線充分冷卻至室溫后,相對PE(PEN)故障回路電阻Rb20phPEN或Rb20phPE增加不應超過10%。 | 有 | |||||||||||||||
附錄C | 表C.1用戶規范表(詳見標準P21) | / | 新增 | ||||||||||||||||
附錄D | 表D.1設計驗證(列出不同驗證方式的驗證項目) | / | 新增 | ||||||||||||||||
/ | / | 附錄L燃燒時保持電路完整性的驗證 | 刪除了 |
3.新版標準GB/T 7251.5-2017與舊版標準GB 7251.5-2008差異及補充試驗
新版標準:GB/T 7251.5-2017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5部分:公用電網電力配電成套設備
舊版標準:GB 7251.5-2008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5部分:對公用電網動力配電成套設備的特殊要求;
標準章節 | 名稱 | 舊標準要求內容 | 新標準要求內容 | 差異試驗 |
1 | 范圍 | 1.1范圍 1.公用電網動力配電變電站電纜配電盤 ( SCDBs)和電纜分線箱(CDCS)應符合 GB/T 7251.1-2005 的要求,并應遵守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2.本部分適用于額定電壓交流不超過 1000V, 頻率不超過 1000Hz的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 1.GB/T 7251 的本部分規定了公用電網配電成套設備 (PENDA)的具體要求。 2.PENDA 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 的三相系統的電能分配。 | |
1 | 范圍 | / | 增加:PENDA 可包括與電能分配相關聯的控制和/或信號器件 | |
3.1.101 | 公用電網配電成套設備 | 2.1.101電纜分線箱(CDC):一種通過電纜從一個或多個變電站電纜配電 盤(SCDB S )接收電能并通過一條或多條電纜將此電能分配給其他設備的箱式成套設備。 2.1.102變電站電纜配電盤(SCDB):直接連接在一個或多個配電變壓器上的成套設備,包括一條或多條進線電路。此進線電路用母線連接到一條或多條出線功能單元 上,以便采用隔離和控制方式對出線電路提供保護。 | 公用電網配電成套設備:一般用于安裝在公用電網中,用來從一個或多個電源接收電能,并通過一條或多條電纜將電能分配到其他設備的成套設備。 注1:PENDA僅由專業人員進行安裝、操作和維護。 注 2:某些形式的 PENDA 之前認為是電纜分線箱(CDC)。 | |
3.1.101.2 | 戶內式公用電網配電成套設備 | 2.1.102 .1變電站電纜配電盤——戶內安裝式(SCDB-I):戶內安裝的變電站電纜配電盤(SCDBS),包括完整的成套設備必需的所有支撐母 線、功能單元和其他附屬器件的結構部件。 | 戶內式(PENDA-I)公用電網配電成套設備:適用于安裝在戶內的公用電網配電成套設備,一般不帶外殼,但包括完整的成套設備必需的所有支撐母線、功能單元和其他附 屬器件的結構部件。 | |
4 | 符號和縮略語 | / | 增加了符號和縮略語 GB/T 7251.1-2013 的第 4 章適用。 | |
5.3.1 5.3.2 | 5.3.1 成套設備的額定電流(InA) 5.3.2 一條電路的額定電流(Inc) | 4.2 額定電流(In)(成套設備中一條電路的):成套設備中的某一電路的額定電流由制造商根 據其內裝電氣設備的額定值及其布置和應用情況來確定。 4.101 變電站電纜配電盤或電纜分線箱的額定電流:變電站電纜配電盤或電纜分線箱的額定電流由制造商按進線電路的額定電流 來確定。 | 5.3.1 成套設備的額定電流(InA):成套設備的額定電流應為下列所述情況的電流較小者: ——成套設備內所有并聯運行的進線電路的額定電流總和; ——特殊布置的成套設備中主母線能夠分配的總電流。 5.3.2 一條電路的額定電流(Inc):一條電路的額定電流是該電路的正常工作條件下能夠單獨承載的電流值。 | |
5.4 | 額定分散系數 | 4.7額定分散系數:成套設備中或其中一部分中有若干主電路,在任一時刻所有主電路預計電流最大總和與成套設備或其選定部分的所有主電路電流之和的比值,即為額定分散系數。 | 額定分散系數是由成套設備制造商根據相互的發熱影響給出的成套設備的出線電路可以持續并同時載荷的額定電流的標幺值。 標示的額定分散系數能被規定于: 電路組; 整個成套設備。 額定分散系數乘以電路的額定電流應等于或大于出線電路的預計負載。出線電路所承擔的負載電流應在相關成套設備標準中給出。 注 1: 出線電路的預計負載可以是穩定持續電流或可變電流的熱等效值(見附錄 E)。 額定分散系數適用于在額定電流( I nA )下運行的成套設備。 如果成套設備制造商與用戶間協議中缺少實際負載電流的情況下,成套設備出線電路或出線電路組的計算負荷可基于表101中給出的值。 | |
6.1 | 銘牌 | 5.1 | 1.成套設備制造商的名稱或商標; 2.型號或標志號,或其他標識; 3.鑒別生產日期的方式; 4. GB/T 7251.5-2017。 | |
7.2 | 特殊使用條件 | 6.2 | 增加: k)異常過電壓狀況或異常的電壓波動; l )電源電壓或負載電流的過度諧波。 | |
8.2.2 | 防止觸及帶電部分以及外來固體和睡的進入 | 7.2.1.3當電纜分線箱按照制造商的說明書完全安裝好后,外殼應具有的 防護等級至少為 GB/T 4208 中的IP34D。 | 擬安裝在公眾可接近場所的PENDA-O,依據制造商說明書完全安裝好后,其外殼提供的防護等級依據 IEC 60529 應至少為 IP34D。在其他場所,防護等級應至少為IP33。 擬安裝于公眾可接近場所的PENDA-O,除非用戶特別說明,應設計成當連接任何臨時電纜時,其外 殼提供的防護等級依據IEC 60529應至少為IP 23C。見8.8。 | |
10.1 | 通則 | / | 設計驗證應僅可通過應用符合本部分第10章的試驗進行。不應使用通過與基準設計評估和比較進行驗證。 執行在最嚴酷的PENDA上的試驗,認為是可以驗證具有相同總體結構和額定數據的相似或較不嚴酷的成套設備性能。 需要適應其特定電網參數時,用戶應規定更嚴酷的或附加的試驗要求。 | |
10.2.2.2 | 耐腐蝕性-嚴酷實驗A | 8.2.103.1內裝部件,包括器件和元件應進行試驗,以檢查是否符合 IEC 60068-2-30:2005 規定的交變濕熱試驗的要求:嚴酷等級-55℃,循環 6 次,變化 1。 | 試驗適用于: -戶內安裝的金屬外殼 -戶內安裝成套設備的外部金屬部件 -戶內和戶外安裝的成套設備內部用于機械操作的金屬部件 IEC 60068-2-30 的濕熱循環試驗:嚴酷等級-溫度為 55℃,循環 6 次。 | |
10.2.2.3 | 耐腐蝕性-嚴酷實驗B | 8.2.103.3 試驗包括兩個相同的 12d 的周期。每個 12d 的周期包括: 7d(168h)暴露于鹽霧中; 5d(120h)循環包括暴露在二氧化硫飽和氣體中 8h,此期間溫度上升值(40±3)℃,然后間歇16h,并同時打開箱門,暴露的時間總共為 40h,間歇的總共時間為 80h。 | 試驗由兩個完全相同的 12 天周期組成,每個 12 天周期包括: 根據 GB/T 2423.4 中的 Db 進行濕熱循環試驗,溫度 40℃±3℃,相對濕度為 95%,試驗以 24h 為一個循環,共進行 5 個循環根據 GB/T 2423.17 中的 Ka 進行鹽霧試驗,溫度 35℃±2℃,試驗以 24h 為一個循環,共進行 7個循環。 | 試驗方法有變化 |
10.2.3.1 | 外殼熱穩定性驗證:干熱實驗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10.2.3.2 | 絕緣材料耐受內部電效應引起的非正常發熱和著火的驗證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 | / | 8.2.102.1 對非正常熱的耐受能力驗證 球壓試驗溫度: —支撐帶電體的部件:(125±2)℃; —與溫度高于 40K 的部件的距離小于 6mm 的絕緣件:(100±2)℃; —其他部件,(70±2)℃。 | 新標準刪 除 | |
10.2.3.102 | 8.2.102.2 | GB/T5169.16-2008 對應IEC60695-11-10:2003 | 引用 IEC 60695-11-10:2013 | |
10.2.4 | 耐紫外線(UV)輻射驗證 | 8.2.103.2 8.2.103.3 用合成材料制作的或用金屬制作但完全由合成材料涂覆的外裝部件應經受 UV(紫外線)試驗,根據GB/T 16422.2-1999方法 A,用氙燈進行 17 次循環,總的試驗時間為 500h,噴霧循環 5~25 次。 驗證固態合成材料仍保留了至少70%的抗拉強度和延伸率,則認為通過了此試驗。 由金屬材料制作的外裝部件,無論帶或不帶金屬或合成材料防護層,都應經受鹽霧試驗和二氧化硫飽和氣體試驗。試驗包括兩個 相同的 12d 周期,每個 12d 周期包括 7d 鹽霧試驗和 5d 二氧化硫飽和氣體試驗。 | 依據 ISO 4892-2 中的方法 A 進行UV試驗,循環1試驗周期總共500h,對于用絕緣材料制成的外殼,通過驗證進行核查,其絕緣材料的彎曲強 度 ( 依 據 GB/T9341 )和擺錘沖擊強度(依據 ISO 179)至少保留 70%。 用金屬材料制成完全用合成材料包覆的外殼,合成材料的粘附物依據ISO 2409 應至少保留類別 3。 | |
10.2.5 | 提升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10.2.7 | 標志 | 無 | 新增試驗項目 | 有 |
10.2.101 10.2.101.1 | 機械強度驗證 | 8.2.101 除8.2.101.2.1(耐撞擊的驗證40℃~-25℃)的試驗外…… | 新標準的糾錯: 除 10.2.101.7(合成材料中金屬嵌件軸向負荷的耐受能力的驗證)的 試驗外…… | |
10.2.101.2 | 耐靜負載驗證 | 8.2.101.1.1 | 有變化,刪除老標準8.2.101.1.1 b);1200N 力的方向改變:老標準向 外拉力,新標準為向內推 力。 | 有 |
10.2.101.5 | 耐撞擊力的驗證 | 8.2.101.2 嚴寒地區的試驗方法 將成套設備置于-50( 0,-5)℃的溫度下至少 12h 后立即在 10℃~40℃之間的環境溫度下對其進行試驗。 | 嚴寒地區的試驗方法 將成套設備置于-50(0,-5)℃的溫度下至少 12h 后立即在 10℃~40℃之間的環境溫度下對其進行試驗,并且每次殼體外表溫度恢復到不高于-40℃。 | |
10.2.101.8 | 耐角狀物機械撞擊的驗證 | 8.2.101.5 撞擊位置老標準中有注明“最薄弱的部位” | 撞擊位置新標準中只注明“中心點位置” | |
10.9 | 介電性能 | 8.2.2介電性能驗證 1.時間試驗電源的維持時間為5s; 2.交流電源應具備足夠的功率以維持試驗電壓; 3.沖擊耐受電壓每個極施加3次。 4.對主電路及輔助電路工頻耐壓實驗值,詳見GB /T 7251.1-2005表10、表11。 | 10.9介電性能 10.9.2工頻耐受電壓 10.9.2.2……用于試驗的高于變壓器應設計為輸出電路至少為200mA,當輸出電流小于100mA時,過流繼電器不應動作; 試驗電壓值,見GB/T 7251.1-2013表8、表9。耐壓實驗值降低。 10.9.2.3……施加試驗電壓的維持時間為5(0+2)s。 10.9.3沖擊耐受電壓 10.9.3.2……沖擊耐受電壓允許有±3%的偏差,每個極施加5次。 | 有 |
10.10.2.2.1 | 通則 | / | 當 PENDA 的設計適于安裝在墻的凹陷處時,應在有足夠隔離的措施下進行溫升試驗,以模擬墻體存在的情形。 | |
10.10.2.3.1 | 通則 | 8.2.1.1總則 | 有變化。 有三種試驗方法,分別為整個成套設備的驗證、分別驗證各功能單元和整個成套設備、分別驗證各功能單元,主母線,配電母線和整個成套設備。 | 有 |
10.13 | 機械操作 | 8.2.6 | 有差異,老標準50次,新標準200次。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