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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及適用范圍
定義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各種已經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接觸、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貯存、銷售和使用過程中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和設備,及可能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油墨、粘合劑、潤滑油等。不包括洗滌劑、消毒劑和公共輸水設施。
——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適用范圍
家用電動洗碗機食品接觸材料
發展
國外發展
歐盟
歐盟已形成一個構架良好的食品接觸材料法規體系,主要包括框架法規、特定材料法規和個別物質法規三個層面。
其中,以塑料法規Commission Regulation(EC)No 10/2011最為重要,并經過不斷地修訂、增補和合并,已逐漸成為國際社會最受認可的塑料食品接觸材料法規,被多個國家所引用和借鑒。
美國
美國早在19世紀初就開始建立相關法律法規對食品接觸材料進行管控。目前,美國關于食品接觸材料的具體法規主要體現在美國聯邦法規和FDA制定的Compliance Police Guides《符合性政策指南》,其中,包括了對粘合劑、涂料、紙和紙板、聚合物、輔料、生產助劑和消毒劑等相關要求。
日本
日本對食品接觸材料的管理大致分為三個層次[2],以《食品衛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為主的法律層次,以370號公告為主的規范標準層次和以行業協會制定的自愿性行業標準層次。
國內發展
1965年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管理試行條例》
1980年起,國家組織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的衛生標準,如GB 4804-84《搪瓷食具容器衛生標準》等
2009年-2015年,衛生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7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包裝材料清理工作。
2016年, QB/T 4984-201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溶出物試驗方法和限值》發布。
標準體系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QB/T 4984-201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溶出物試驗方法和限值》
家電產品的適用性
彌補國家標準在高風險有害物質及其限量要求上的不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增加“整機溶出物限量要求及試驗方法”
為家電產品材料衛生安全劃定“優等線”
試驗方法
應用
家用電動洗碗食品接觸材料檢測流程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