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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標準委正式發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范標準文件《GB/T 37293-2019城市公共設施 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范》,由浙江萬馬新能源、江蘇萬幫德和新能源、許繼電源、國電南瑞、普天新能源、盛弘電氣、青島特來電等單位共同起草,歸口單位和主管部門是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該標準的解讀。
《城市公共設施 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范》國家標準解讀
一、背景情況
我國新能源汽車正處于市場化發展的關鍵時期,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重要設施之一。近年來,伴隨新能源汽車的爆發式的增長,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也進入了快速發展期。根據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最新數據,截止到2019年2月,全國充電基礎設施累積數量為86.6萬臺,同比增加76.8%,其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34.8萬臺,88%由特來電、國網、星星充電、上海安悅、中國普天五家運營商運行服務。在充換電設施面向不同的消費者進行電能供應服務已是市場發展趨勢,但是依然面臨著建設落地難、運營效率低等問題,急需通過標準化,進一步規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運營的管理,提高充換電設施的運營水平和服務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二、目的意義
本標準結合充換電實施行業發展現狀,融入充電站、換電站、分散式充電設施每類設施在運營管理、提供服務方面的特點,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運營管理中的總體要求、環境要求、運營管理要求、服務要求、評價與改進提出原則性的規定,解決了運營服務中存在的油車占位、二維碼不清晰、安全提示不足、平臺的互聯互通等實際問題,使其符合電動汽車電能供給與保障的需求,為大眾提供更加優質的充換電服務,為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推廣和應用奠定基礎,對于電動汽車的進一步推廣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標準主要內容
本標準圍繞充換電設施運營服務中兩大重點,一是充換電設施的運營管理,二是為客戶提供充換電服務。結合充電站、電池更換站、分散式充電設施三種充換電設施現狀,提出充換電設施的在環境環境、標志標識等方面的總體要求。在運營管理要求中,將運營管理內容細化分為制度、設施、人員、管理系統、記錄和安全應急六個方面,結合企業實際運營管理先進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普遍使用、適度超前的管理要求。在服務要求中,結合充換電設施發展現狀提出三種服務內容,包括基礎的充換電服務、必備的應急救援服務以及更能體現服務價值的增值服務。并將服務內容細化為引導服務、充電服務、換電服務、信息服務、結算服務等九項服務,對每一項服務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最后結運營管理和服務提出評價與改進方式的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