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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已于2019年4月15日實施。為進一步做好標準的貫徹執行,標準工作組對“電動自行車的軟硬件均應當具有防篡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4.3)”等條款開展了解釋說明工作,并按照標準工作組的工作程序進行了表決,形成了《電動自行車標準工作組決議 第001號、002號、003號、004號》(詳見附件)。現予以印發,請各有關單位依據該決議開展相關工作。
電動自行車標準工作組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