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shengkeji@163.com
8月21日消息,據長城網報道,今日(8月21日),張家口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聯合召開《張家口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就《條例》進行全面解讀,并現場回答媒體記者提問。
記者從發布會了解到,2019年6月27日,張家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張家口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并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張家口將邁入全面控煙時代。
據《條例》,下列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外區域將禁止吸煙:
(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
(二)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三)體育場、健身場的比賽區和坐席區;
(四)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
(五)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臨時劃定禁止吸煙的室外區域。
此條例將點燃的卷煙、雪茄煙、煙絲、煙葉等煙草制品以及電子類煙制品都納入到禁煙范圍,如公民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發現吸煙行為的,可以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或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再或通過12320投訴舉報平臺向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