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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4589-2 塑料-用氧指數法測定燃燒行為-第2部分:室溫測試
測試原理
氧指數:在規定試驗條件下,通入23℃±2℃氧、氮的混合氣體,維持燃燒所需的最小氧濃度的試驗方法。
將一個試樣垂直固定在向上流動的氧、氮混合氣體的透明燃燒筒里,點燃試樣頂端,并觀察試樣的燃燒特性,把試樣連續燃燒時間或試樣燃燒長度與給定的標準相比較,通過在不同氧濃度下的一系列試驗,估算氧濃度的最小值。
為了與規定的最小氧指數數值進行比較,試驗三個試樣,根據標準判定至少兩個試樣熄滅。
點燃方法
對于自撐材料(如模塑材料,泡沫材料,厚片材料,電器用模塑和片材)采用頂端點燃方式,在距點燃端50mm處劃標線。測試時每隔5S移開一次,移開的時間以恰好能判明試樣整個頂表面是否全部著火為限。在確認試樣頂表面著火后,立即移開點火器,并開始記時并觀察燃燒長度。火焰接觸頂面時間最長不超過30S,如果30S內不能點燃,則增加氧濃度,繼續點火,直至30S內點燃為止。
擴散點燃法:
對于非自撐材料(如軟片或薄膜)采用擴散點燃法(也適用自撐材料)。火焰施加于試樣的頂表面,并同時施加于垂直表面。點燃時,每隔5S左右移開點火器觀察試樣,火焰作用時間最長為30S,直至垂直側表面穩定燃燒或可見燃燒部分的前沿達到上標記處,移去火焰。對于薄膜類產品在用框架夾具的時候,由于燃燒會出現收縮等現象,有標準ISO/TC61/SC4建議用卷筒法測試,獲得較好穩定性和重現性。
測試方法
無論是剛性還是軟性材料在特定的夾具中都可進行試驗。夾具安裝在以層流方式向上流動的氧、氮混合氣體的透明燃燒筒中。試樣狀態調節后,通常進行室溫試驗。在頂面點燃時,火焰接觸面最長時間30s,并每隔5s移開一次,觀察樣品是否燃燒。這可確保樣品溫度不會過高,而獲得較低的OI值。在擴散式點燃時,火焰接觸樣品垂直側面向下約6mm。薄膜試驗中,將薄膜以45°纏繞在桿上,移出桿固定樣品末端并切除頂端20mm。
測試應用
此標準一般用于小尺寸材料(最終產品)的燃燒性能的測試。
NF F 16-101:1988中引用標準EN ISO 4589-2及IEC 60695-2-11用于I級氧指數的測試。
根據EN ISO 4589-2及IEC 60695-2-11這兩個測試結果,評估I級氧指等級I0-I4這五個等級(I0、I1、I2、I3、I4)。
等級 | 氧指數 | 灼熱絲 |
I0 | ≥70 | 960℃時,未灼燒 |
I1 | ≥45 | 960℃時,未灼燒 |
I2 | ≥32 | 850℃時,未灼燒 |
I3 | ≥28 | 取出熱燈絲后,灼熱不持續850℃ |
I4 | ≥20 | |
NC(1) | <20 | |
NC(1):非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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