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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對校園體育和“全民體育”都做了明確:學校必須開設體育課,保證體育課時不被占用。國家實施全民健身戰略,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擬定每年8月8日為國家體育節。
此次修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自1995年頒布施行以來的首次修訂,條文由現行法律的54條增加到109條。不難看出,體育法“大修”背后的精準考量。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在作草案說明時指出:“體育事業改革實踐需要法律的推動與保障,各類體育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有待法律進一步明確,體育法與其他法律沖突的問題亟待解決,籌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等國際賽事相關法律問題急需法律支撐,大量涌現的群眾性商業性賽事活動需要法律監管作出回應。因此,修改體育法不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緊迫。”
據悉,此次體育法修訂草案新增“保證體育課時不被占用”和“在校不少于一小時體育鍛煉”等條款,以確保學生有充足的體育鍛煉時間;修改“體育考試”條款,積極提升體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最終實現增強學生體質的目的。
通過修法,讓法律為體育這堂必修課撐腰,將終結體育課被消失、被占的局面。不開體育課、占用體育課,未來將可能成為違法行為。不僅“體育老師的春天來了”,更健康強壯的學生、更活潑有朝氣的校園、更完善成熟的教育評價體系,也逐漸來了。(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