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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問題
Ⅲ類器具要不要測量泄漏電流呢?譬如游泳池用12 V~潛水泵,內部沒有超過12 V~的部件,即使人直接接觸12V~部件也沒有觸電危險,那么,還要不要測量它的泄漏電流呢?
圖1 游泳池用12 V~潛水泵
對此有不同的觀點:
觀點1:產品內部部件都是安全特低電壓供電,沒有超過安全特低電壓的部件,人直接接觸產品內部導電部件都沒有觸電危險,不需要測量泄漏電流。
觀點2:Ⅲ類器具仍要測量泄漏電流。
哪一個觀點更合理?
二、案例分析
筆者個人認為觀點2更合理,理由如下:
1.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標準13.2條款泄漏電流項目明確規定了Ⅲ類器具泄漏電流限值0.5 mA(標準條款內容詳見下文),直接說明了應測量Ⅲ類器具的泄漏電流。
2.根據IEC TS 60479-2 Effects of current on human beings and livestock Part 2:Special aspects(電流通過人類和家畜的影響 第2部分:特殊方面)技術規范,人體浸在水中,人體阻抗發生了很大變化,對接觸電流的反應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例如干燥情況下,電流經人手流過心臟,而泡在水中情況,電流可以直接經水進入人體胸腔。所以人體全部或部分泡在水中的電器產品要求與一般電器產品要求不同。這就是為什么在游泳池使用的潛水泵,安規標準要求其額定電壓不能超過12V并且需要測量泄漏電流。
綜上所述,盡管Ⅲ類器具內部沒有標準定義的“帶電部件”,導電部件均在安全特低電壓下工作,但是依據GB 4706.1-2005標準13.2條款仍要測量其泄漏電流。
三、標準條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標準
13.2 泄漏電流通過用GB/T 12113 (idt IEC 60990)中圖4所描述的電路裝置進行測量,測量在電源的任一極與連接金屬箔的易觸及金屬部件之間進行。被連接的金屬箔面積不得超20 cm X 10 cm,并與絕緣材料的易觸及表面相接觸。
……
器具持續工作至11.7規定的時間長度之后,泄漏電流應不超過下述值:
——Ⅱ類器具 | 0.25 mA |
——對 0類、0I類和Ⅲ類器具 | 0.5 mA |
——Ⅰ類便攜式器具 | 0.75 mA |
——對Ⅰ類駐立式電動器具 | 3.5 mA |
——對Ⅰ類駐立式電熱器具 | 0.75 mA或0.75 mA/kW(器具額定輸入功率),兩者中選較大值,但是最大為5 mA |
GB 4706.66-2008/ IEC 60335-2-41:200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泵的特殊要求》標準
6.1 代替:
在游泳池內有人的情況下使用的潛水泵應是Ⅲ類,且額定電壓應不超過12 V。
13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