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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試驗,是指評定產品在預期的使用環境中抗振能力而對受振動的實物或模型進行的試驗,其目的是通過模擬一連串振動現象,測試產品在壽命周期中,是否能承受運輸或使用過程的振動環境的考驗,也能確定產品設計和功能的要求標準。振動試驗的精義在于確認產品的可靠性及提前將不良品在出廠前篩檢出來,并評估其不良品的失效分析,使其成為高水平、高可靠性的產品。
根據施加的振動載荷的類型把振動試驗分為正弦振動試驗和隨機振動試驗兩種。正弦振動試驗包括定額振動試驗和掃描正弦振動試驗。掃描振動試驗要求振動頻率按一定規律變化,如線性變化或指數規律變化。
正弦振動試驗的目的是在實驗室內模擬產品在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所可能經受到的正弦振動及其影響。正弦振動主要是由于飛機、車輛、船舶、空中飛行器和地面機械的旋轉、脈動、振蕩等諸力所引起的。
隨機振動是指一種振動波形雜亂、對未來任何一個給定時刻其瞬時值不能預先確定,其波形隨時間的變化顯示不出一定規律的振動,無法用確定性函數解釋其規律。隨機振動的單次試驗結果有不確定性、不可預估性和不重復性,但相同條件下的多次試驗結果卻有內在的統計規律。而須用概率統計方法定量描述其運動規律。隨機振動也是由正弦振動所組成的,但是這些正弦振動的頻率不是離散的,而是在一定范圍內連續分布,各個正弦振動的振幅大小與位移大小變化不可預測的會隨時間變化,而是要用隨機振動信號在一定時刻的平均值、均方值、概率密度函數、功率譜密度來表達。
一、振動試驗條件
1、正弦振動試驗條件由頻率范圍(Hz)、位移(mm)、加速度(G或m/s2)、掃頻速率(oct/min)、振動方向、振動時間等參數組成。
2、隨機振動試驗的試驗條件是由試驗頻率范圍(Hz)、功率譜密度(g2/Hz)、功率譜密度的頻譜、總均方根加速度(Grms)、振動方向、試驗時間等參數組成。
二、如何確定振動試驗類型
1、根據相關的基礎標準或產品標準、產品規范等文件開展振動試驗;
2、根據振動試驗的考核目的進行正弦振動或隨機振動試驗,如:若考核產品的設計工藝、是否存在危險頻率通常采用正弦振動試驗;考核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的耐振動環境能力,通常采用隨機振動試驗類型。
3、根據實測數據進行振動試驗,這種方式費時費力,一般采用非常少。
三、正弦振動試驗標準
1、GB/T 2423.10-2019《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Fc: 振動(正弦)》;
2、IEC 60068-2-6:2007《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6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Fc: 振動(正弦)》;
3、GB/T 4857.7-2005《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 7 部分:正弦定頻振動試驗方法》;
4、 ISO 2247:2000《包裝 完整、滿裝運輸包裝件和單元貨物 低頻定頻振動試驗》;
5、QC/T 413-2002《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
6、GB/T 6587-2012《電子測量儀器通用規范》;
7、GB/T9813.1-2016《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1 部分:臺式微型計算機》;
8、GB/T 9813.2-2016《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2 部分:便攜式微型計算機》;
9、GB/T 9813.3-2017《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3 部分:服務器》;
10、GB/T9813.4-2017《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4 部分:工業應用微型計算機 》;
11、GJB 150.16A-2009《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 16 部分:振動試驗》中的艦船振動試驗;
12、GJB 322A-1998《計算機通用規范 》中的正弦試驗;
13、GJB 3947A-2009《軍用電子測試設備通用規范》中的正弦試驗;
14、GJB 1032-1990 《電子產品環境應力篩選方法》;
15、GJB 4.7-1983《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 振動試驗》;
16、GJB 1621.7A-2006《技術偵察裝備通用技術要求 第 7 部分:環境適應性要求和試驗方法》中的模擬艦船振動試驗;
17、GJB 2225A-2008《地面電子對抗設備通用規范》;
18、 TB/T 2846-2015《鐵路地面信號產品振動試驗方法》;
19、NB/T 32004-2018《光伏并網逆變器技術規范》;
20、GB/T25386.1-2021《風力發電機組 控制系統 第 1 部分:技術條件》;
21、GB/T25386.2-2021《風力發電機組 控制系統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
22、GB/T 11287-2000《電氣繼電器 第 21 部分: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的振動、沖擊、碰撞和地震試驗 第 1 篇:振動試驗(正弦)》;
23、GB/T 7261-2016《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基本試驗方法》;
24、IEC 60255-21-1:1988《電氣繼電器 第 21 部分: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的振動、沖擊、碰撞和地震試驗 第 1 篇:振動試驗(正弦)》;
25、GB/T14598.27-2017《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 第 27 部分:產品安全要求》;
26、DL/T 478-2013《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27、IEC60255-27:2013《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 第 27 部分:產品安全要求》;
28、GB/T 14710-2009《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
29、TB/T 2846-2015《鐵路地面信號產品振動試驗方法 》。
四、隨機振動試驗標準
1、GB/T 2423.56-2023《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Fh:寬帶隨機振動和導則 》;
2、IEC 60068-2-64:2019《環境試驗 第 2-64 部分:試驗 試驗 Fh:寬帶隨機振動和導則》;
3、GB/T 4857.23-2021《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 23 部分:垂直隨機振動試驗方法》;
4、ISO 13355:2016《包裝 完整、滿裝運輸包裝件和單元貨物 垂直隨機振動試驗》;
5、GB/T 28046.3-2011《道路車輛 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 第 3 部分:機械負荷 》;
6、ISO 16750-3:2007《道路車輛 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 第 3 部分:機械負荷》;
7、GJB 322A-1998《計算機通用規范 》中的隨機試驗;
8、GJB 150.16A-2009《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 16 部分:振動試驗》;
9、GJB 3947A-2009《軍用電子測試設備通用規范》中的隨機試驗;
10、GJB 1032-1990 《電子產品環境應力篩選方法》;
11、GJB 1032A-2020 《電子產品環境應力篩選方法》;
12、GJB 1621.7A-2006《技術偵察裝備通用技術要求 第 7 部分:環境適應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13、GB/T 25119-2021《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14、IEC 60571:2012《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15、GB/T 21563-2018 《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
16、IEC 61373:2010《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
17、EN 50155:2021 《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18、IEC 61373:1999《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
五、振動試驗流程
1、試驗計劃制定:根據產品的特性和要求,制定試驗計劃,包括振動參數、振動方向、試驗持續時間等。
2、試驗樣品準備:根據試驗要求,準備好待測樣品以及相關的輔助儀表,確保產品的功能性能無異常。
3、試驗執行:按照試驗計劃和振動試驗委托協議書,將受試樣品通過夾具剛性固定在振動臺面上,先進行預試驗,然后進行正式試驗。
4、數據采集和分析:通過傳感器采集振動數據,并對數據進行分析和處理,評估樣品在振動環境下的性能。
5、出具報告:根據試驗結果,撰寫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