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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5日,海口市人大召開《海口市電梯安全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布會,《規定》中明確規定市民不得用電梯搬運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等,《規定》將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記者近日走訪海口部分小區發現,居民電動車“搭梯上樓”充電和存放的現象依然不少,對此,消防部門提醒物業需負好相關管理責任。
海口小區電動車“乘梯上樓”現象究竟如何?記者近日走訪了包括金嶺花苑、西秀苑、方圓碧海小區和宇建城市花園等多個小區,發現居民電動車“乘梯上樓”的現象并不少見。
對于小區居民騎電動車乘電梯充電和存放的現象,海口龍華消防大隊培訓教官潘偉介紹,電動車進電梯上樓不僅給電梯安全運行帶來風險,還會造成樓層樓道間被堵塞等情況,更值得擔憂的是,電動車在樓上充電給樓房埋下火災隱患。
此外,他提醒,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海南省消防條例》,如果物業管理單位沒有按規定做好消防安全,任由居民將電動車乘梯上樓,一旦發生火災險情,將會依法進行罰款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