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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公安局發布《佛山市公安局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按照《征求意見稿》,佛山將在2019年6月15日正式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佛山市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新市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居住證可注冊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佛山轄區內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最新國家標準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注冊登記取得號牌和行駛證。
另外,新國標實施時間(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符合舊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且進入《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應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憑有效證明材料進行臨時注冊登記取得過渡期號牌,具體注冊登記點及登記流程將在隨后發布。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提出,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本市轄區內通行。注冊登記取得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本市轄區內行駛(管制路段除外)。
對于未獲得CCC認證且不符合舊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征求意見稿》規定不予注冊登記。臨時注冊登記取得過渡期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本市轄區內通行兩年(管制路段除外),通行至2021年6月15日截止。
《征求意見稿》提到,為簡化上牌手續,方便群眾辦理業務,佛山市計劃推行“帶牌銷售”便民服務措施,同時鼓勵電動自行車主購買電動自行車相關保險產品。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當遵守交通規則,鼓勵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佩戴安全頭盔等安全防護措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各類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目前,《征求意見稿》正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市民可以通過信函、網站、傳真等方式反饋意見,截止時間為5月16日。
對于《征求意見稿》的公布,不少市民表示贊成。市民金先生表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后,萬一被盜后還能根據車牌追查,能夠減少電動自行車被盜的情況。馬女士表示,建議重點加強駕駛員技術理論培訓和考核,上牌前的考試應該讓駕駛員銘記在心,最后實行違章記分處罰措施。
記者昨日來到滄江路的幾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發現顧客并不多。“現在消費者都在觀望電動自行車上牌的具體落實辦法,在此期間電動自行車銷售額大大降低。”高明萬寶車行工作人員劉先生說,希望相關落實辦法流程能盡快公布并加大宣傳,增強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的信心。高明廣聯車行工作人員黃女士則表示,車行積壓了部分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希望能對不符合登記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報廢處理給予指導意見。佛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