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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用人造草》標準編制說明
一、任務來源、起草單位、主要起草人
任務來源: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的《<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規范>等406項國家標準修訂計劃的通知》要求,《體育用人造草》標準已列入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并下達,計劃編號:20172300-T-469,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起草單位:中國體育用品業聯合會;江蘇共創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樂陵泰山人造草坪產業有限公司;北京火炬生地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廣州愛奇實業有限公司;廣州傲勝人造草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綠城體育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麥迪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美意人造草坪有限公司;江蘇耐搏草坪有限公司;江蘇文明人造草坪有限公司;江蘇縱橫優儀人造草坪有限公司;青島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奧林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西安多利隆運動草坪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趙春貴、張萌萌、閆懷、陳育淳、吳紹華、余鑫鑫、李金超;施冬梅、周冠宇、陶巍、秦春霞、郭繼波、孫莉、顧曉麗、郭西、張小晶。
二、制定標準的必要性和意義
隨著我國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國對體育重視程度日益提高,人造草運動場地已成為各體育場館和大中小學的基礎硬件之一,在廣大中小學運動場和室內開始大量鋪設。為規范中小學校校內人造草運動場地的質量,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器材裝備中心和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負責起草了GB/T 20394-2006《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了體育用人造草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對物理性能制定了較詳細的要求。標準于2006年發布實施以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造草運動場地的建設和使用。
2013年,為進一步規范體育用人造草場地的質量,中國體育用品業聯合會在GB/T 20394-2006《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基礎上進行了修訂,起草了GB/T 20394-2013《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該標準對體育用人造草部分術語定義、物理機械性能進行了修訂,對體育用人造草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進一步詳細說明。
GB/T 20394-2013《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實施4年多來,為生產企業的質量把控、政府采購提供了可靠的技術支撐。但隨著技術的更新、產品種類的不斷增加以及市場需求的變化,此版標準已經與實際生產和市場的變化有了較大的脫節,尤其是2015年以來,受“毒跑道”事件等影響,人造草運動場地質量、安全、環保等問題也成為學生家長和媒體關注的焦點。為此,對2013版的標準進行修訂是當務之急且非常必要,在原有標準的基礎上,對標準的文本結構進行了調整,刪除了一些與現實產生矛盾的技術指標,從保護消費者安全、保護環境安全以及試驗方法與國際接軌等幾個方面,進行了重要地補充。
三、主要起草過程
“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起草小組分別于2017年1月和11月在江蘇南京和河北石家莊召開了第一次和第二次標準修訂討論會,并在第二次修訂討論會上,依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的《<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規范>等406項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要求,成立了“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確定了標準起草人員。按照“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修訂工作的需要,將標準起草工作組分為三個小組開展工作,即文本編寫組、編制說明編寫組和實驗組。標準修訂工作時間的階段安排如下:
1、 2018年1月至4月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5月至6月征求意見。
2、2018年8月完成送審稿,同時召開專家預審會。
3、 2018年11月完成報批稿。
4、2018年12月報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四、制定標準的原則和依據,與現行法律、法規、標準的關系
(1) 編制原則
本著滿足市場需求,確保人身和環境安全為目的的原則,逐條逐句地進行了研討與修改,修改后的標準將為生產企業、政府管理部門、消費者以及市場提供一個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國家標準。
(2)編制依據
a)相關國家、行業強制性或推薦性標準;
b)部分試驗結果;
c)參照國內生產單位的企業標準;
d)標準格式、結構等按照GB/ T20394-2013的要求編寫。
(3)與現行法律、法規、標準的關系
無
五、主要條款的說明,主要技術指標、參數、試驗驗證的論述
(1)標準中“1 范圍”中適用范圍修訂為“本標準適用于足球、橄欖球、曲棍球、網球、羽毛球、籃球、門球、跑道運動場地鋪裝的體育用人造草”,將標準適用范圍具體化。
(2)標準中“3.1 體育用人造草”概念定義為“以類似天然草外觀的合成纖維經機械簇絨或編織固定于底布上,用適當方法鋪裝后應用于足球、橄欖球、曲棍球、網球、羽毛球、籃球、門球、跑道運動場地等的人工合成鋪地材料”,該定義進一步明確其外觀、結構和用途。
(3)標準增加“3.12 草絲克重Dtex 10000米長草絲的重量(g)”的定義,草絲克重是體育用人造草最為關鍵的技術指標之一,此處定義延用其國際通用的定義。
(4)標準增加“草簇密度 turf density 每平方米體育用人造草含有的草簇數量”的定義。
(5)標準中“4.1 產品分類”修改為“按體育用人造草絲的形狀分為開網絲、單絲和卷曲絲”,簡化了產品分類定義。
(6)標準中“4.2 產品規格”的表述增加了草絲克重(Dtex),草絲克重是體育用人造草一項極為重要的規格指標。
(7)刪除了“產品規格標識”(見2013版4.3),其沒有實質意義和代表性。
(8)標準中“5.1 外觀”修改為“體育用人造草應無破損,表面應無明顯膠斑,底背涂膠應均勻,應無明顯漏針”,與原標準(見2013版表1)相比更為簡潔、易操作。
(9)增加“5.2 產品規格尺寸”“表1 產品規格尺寸指標要求”;參照FIFA標準增加草絲克重標稱值允差率±10%的指標要求;因與新產品發展和市場需求方向相矛盾(現市場上有專門的“高矮草”的需求和技術,要求“最高與最低差” 比較高),刪除了原標準(見2013版表2)中“最高與最低差≤4mm”的指標要求。
(10)標準“表2 理化性能要求”內“技術要求”中按草簇密度分為兩類,分別為“草簇密度<18000”和“草簇密度≥18000”,體育用人造草其用途和產品規格范圍太廣,不同用途、不同產品規格,尤其是不同草簇密度其各項性能及其要求相差甚大,此方式分類制定指標更具針對性和實操性。
(11)標準“表2 理化性能要求”中“滲水性”技術指標由“60”下調至“20”,FIFA的標準是“3”,現有技術是在體育用人造草上打排水孔實現其滲水,其滲水性僅與孔的大小和多少相關,經實證市場上90%以上的體育用人造草滲水性都在20-30間,要達到原標準要求的“60”(見2013版表2)需打更多更大的孔,會降低體育用人造草的整體力學性能且無實際意義,修改為更具實際意義的“20”。
(12)刪除原標準中“耐有機物性”項(見2013版表2),主要是因與新產品發展和市場需求方向(新型環保可回收的熱熔膠體育用人造草)相矛盾, FIFA的標準也無此項指標要求。
(13)刪除原標準中“摩擦系數”項(見2013版表2),本項與國際標準和現行應用脫節。
(14)刪除原標準中“草絲回彈性”項(見2013版表2),本項與國際標準和現行應用脫節,不具實際可操作性。
(15)標準“表2 理化性能指標要求”表中“草絲拉斷力(網絲)”技術要求由“≥100”改為“≥60”,為了增加運動的舒適性和減少運動員在體育用人造草場地上的灼傷,“軟”是人造草絲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硬”一些的草絲越來越沒有市場,草絲改軟后其拉斷力會顯著降低,但這并不會影響其使用壽命,本項修訂是通過不同克重網絲草絲拉斷力實測數據積累而得。
(16)標準“表2 理化性能指標要求”表中“草絲拉斷力(單絲)”技術要求由“≥12”改為“≥10”,本項修訂是通過不同克重單絲草絲拉斷力實測數據積累而得。
(17)刪除原標準中“草絲收縮率”項(見2013版表3),為了增加運動的舒適性和減少運動員在體育用人造草場地上的灼傷,“軟”是人造草絲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硬”一些的草絲越來越沒有市場,草絲改軟后其收縮率會大幅提高,但這并不會影響其使用,還有就是現在國際市場上最高端的體育用人造草都是克重非常大(單根克重接近3000)又非常柔軟,其草絲收縮率比較高,其與新產品發展和市場需求方向相矛盾,FIFA的標準也無此項指標要求。
(18)標準“表2 理化性能指標要求”表中“單簇草絲拔出力”由原技術要求“≥35”分別修訂為“草簇密度<18000”的 “≥30”和“草簇密度≥18000”的 “≥20”,本項修訂是通過不同體育用人造草單簇草絲拔出力實測數據積累而得。
(19)刪除原標準中“底布抗撕裂力”項(見2013版表3),原標準技術要求不科學、不合理。
(20)標準“表2 理化性能指標要求”表中“底布拉斷力(縱向)”由原技術要求“≥1000”分別修訂為“草簇密度<18000”的 “≥800”和“草簇密度≥18000”的 “≥600”, 本項修訂是通過不同體育用人造草縱向底布拉斷力實測數據積累而得。
(21)標準“表2 理化性能指標要求”表中“底布拉斷力(橫向)”由原技術要求“≥1200”分別修訂為“草簇密度<18000”的 “≥800”和“草簇密度≥18000”的 “≥600”, 本項修訂是通過不同體育用人造草橫向底布拉斷力實測數據積累而得。
(22)標準“表2 理化性能指標要求”增加備注“a草絲拉斷力及其保留率僅檢測草高大于等于30mm的單絲和開網絲,草高小于30mm的不檢測,卷曲絲的不檢測;b單簇草絲拔脫力及其保留率僅檢測草高大于等于20mm的草坪,草高小于20mm的不檢測”。這是由于考慮到經驗證的檢測方法的實際可行性,草高太矮的話草絲拉斷力和單簇草絲拔脫力都沒辦法進行準確檢測。
(23)增加“5.4 安全性能”,包括“可遷移元素限量(按GB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四部分 特定元素的遷移的規定)”、“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按GB18587-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黏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 規定)”,刪除原標準中的“重金屬含量”(見2013版表2),因為其指標設定缺乏科學依據。
(24)修訂了“阻燃性”檢測方法,使其更具操作性。
六、重大意見分歧的處理依據和結果的說明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廣泛聽取了各位專家、生產企業的意見,無重大意見分歧。
七、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程度的說明,以及國內、外同類產品或標準的對比情況
由于目前國內外尚無相關標準可供借鑒,所以沒有評定標準和對比資料。
七、作為推薦性標準或者強制性標準的建議及其理由
國務院在2016-2020年的5年全民健身計劃中,提出“要加快足球運動發展,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并且將大力加強足球場地建設作為規劃的重要內容”。體育用人造草在各項運動場地建設中得到了廣泛運用和快速發展,其消耗量逐年增加,每年增長率都在20%-25%,未來5到10年將進入穩定發展期。
在國家對體育事業的大力推進普及,人們健身意識逐漸覺醒的雙重推動下,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工程轟轟烈烈的開展起來。借此東風,人造草行業中低檔、劣質、非環保產品也在如火如荼地發展當中。與此同時,作為朝陽產業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國內人造草廠家良莠不齊,行業監管不到位,產品標準缺失、導致質量無法保障,進而嚴重污染了運動環境,危害了參加運動人員身心健康。
因此,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此《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以保障參加運動人員的安全使用,并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八、貫徹標準的措施和建議
建議首先嚴格審查和確定《體育用人造草》國家標準的合理性;其次嚴格執法,對市場上流通的各類體育用人造草嚴格檢查、治理。
九、其他要說明的事項(參考資料等)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