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shengkeji@163.com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凈化器(以下簡稱“凈化器”)在現場環境下凈化效果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以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在實際使用環境下的空氣凈化器,車載凈化器、管道式空氣凈化器可參考使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 14675-93《空氣質量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
GB/T 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T 18204.1-201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QB/T 5364-2019《空氣凈化器測試用試驗艙技術要求和評價方法》
3、技術指標
有害物質釋放
凈化器所產生的有害物質應符合表1中的要求。
PM2.5顆粒物去除率
空氣凈化器在現場環境下的PM2.5顆粒物去除率應符合表2的規定,應至少達到表2規定的D級要求。
PM2.5顆粒物去除率試驗方法(標準附錄A)
污染物:PM2.5顆粒物,小于等于2.5μm的顆粒物總數,使用焦油量為8mg的香煙模擬發生。
理論測試時間計算
在理想狀態下(不考慮濃度擴散均勻性和實際空氣交換比率等因素),凈化器去除目標污染物的能力由其使用空間中的換氣次數決定。若規定樣機的運行時間,則可以根據樣機的潔凈空氣量和使用空間計算出換氣次數,則可以計算得到實際使用場所的理論測試時間。
理論測試時間T按照公式(A.1)進行計算,結果保留整數位:
式中:
T——實際使用室內場所的理論測試時間,單位為min;
A——房間面積,單位為m2;
H——房間高度,單位為m;
Q——樣機標稱潔凈空氣量,單位為m3/h;
α——室內換氣次數,本標準統一取值3.0次/h。
顆粒物應按下述步驟進行:
a)將待檢驗的凈化器放置于房間正中央。調節到試驗的額定狀態,檢驗運轉正常,然后關閉樣機。
b)將1個采樣點位置布置好,避開進出風口,關閉房間的門窗。
c)確定試驗的記錄文件。
d)使用污染物發生器模擬發生顆粒物,達到一定的量后,關閉污染物發生器。
e)靜置10min后,用粉塵測定儀測定PM2.5顆粒物的初始濃度C0。試驗開始時PM2.5顆粒物濃度應達到(2±0.2)mg/m3,計算時對應t=0min。
f)房間內的初始濃度測定后,開啟待檢驗的樣機至額定狀態,開啟的時刻為t=0min,同時開始取樣進行測定,每2min測定并記錄一次PM2.5顆粒物的濃度,連續測定至規定的時間T,應全程封閉房間進行測定。
g)關閉樣機,打開房間的門窗。
注1:實測數值大于檢測儀器的檢測下限(0.001mg/m3)的數據點作為有效數據點,最終用于計算的有效數據點應不少于9個。
注2:如果有效數據點不足9個,可縮短測定時間間隔和試驗總時間。
結果結算:
式中:
Kt——凈化器的PM2.5顆粒物去除率,單位為%;
C0——房間PM2.5顆粒物初始濃度,單位為mg/m3;
Ct——T時刻試驗結束時,房間PM2.5顆粒物濃度,單位為mg/m3。
現場潔凈空氣量
空氣凈化器在現場試驗條件下,針對目標污染物(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凈化能力的參數;表示空氣凈化器提供潔凈空氣的速率。
顆粒物潔凈空氣量應不小于標稱值的70%;若凈化器宣稱具有去除氣態污染物,其對應的現場氣態污染物潔凈空氣量應不小于標稱值的60%。
現場潔凈空氣量的測試方法參照GB/T 18801《空氣凈化器》中潔凈空氣量的測試方法,以現場環境代替試驗艙。
式中:
Q——潔凈空氣量,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3/h);
re——總衰減常數,單位為每分(min-1);
rn——自然衰減常數,單位為每分(min-1);
V——試驗艙容積,單位為立方米(m3)。
噪聲
聲壓級噪聲值應不大于45dB(A)。
測試方法按照GB/T 18204.1-2013第7章進行測試。
智能模式
內置有空氣質量監測傳感器并帶有智能模式的空氣凈化器,應能夠根據外界污染物濃度自動作出相應功能響應。
空氣質量傳感器
內置有空氣質量監測傳感器的空氣凈化器,應能夠根據室內污染物濃度變化顯示相應濃度數值或者顏色。
智能模式應按照以下試驗步驟進行試驗:
a)將香煙污染物發生器放置于凈化器的對角線的位置,使出風口對準發生器。試驗期間應監測出風口風速。
b)將1支符合GB/T 18801要求的香煙放入香煙污染物發生器,啟動污染物發生器,同時啟動凈化器的智能模式,監測出風口風速,若風速變化(變化趨勢呈現出低-高-低,且能維持高風速運行一段時間),則智能模式有效。
對于具有氣態污染物空氣質量傳感器的凈化器,根據產品明示氣態污染物類別空氣質量傳感器進行試驗。氣態污染物空氣質量傳感器應按照以下試驗步驟進行試驗:
a)將氣態污染物發生器放置于室內場所中央。
b)啟動污染物發生器,待室內氣態污染物濃度達到GB/T 18883-2002表1規定的濃度限值的(5±1)倍,關閉發生器。試驗期間應監測待測凈化器的氣態污染物濃度數值顯示或者顯示顏色變化。
c)待5min后,開啟凈化器最低檔位,若凈化器的濃度數值顯示或者顯示顏色變化,則凈化器的氣態污染物空氣質量傳感器有效。
室內空氣質量
對于使用空氣凈化器的室內場所的室內空氣質量應符合表3的要求。
對于使用凈化器的室內場所的室內空氣質量應按照表4對應的試驗方法進行。
異味
凈化器在現場環境下,產生的異味臭氣濃度應不高于1.0。
凈化器產生的異味應按照以下試驗步驟進行試驗:
a)使用5L采樣袋采集室內空氣,開啟凈化器最高檔,持續運行4小時。
b)運行4小時后,使用5L采樣袋采集空氣凈化器出風口5cm處的空氣,總共采集5袋氣體。
c)采氣完成后,關閉凈化器。
d)將采樣袋帶回實驗室,按照GB/T 14675-93三點比較式臭袋法測試臭氣濃度。
e)使用臭氣濃度評價凈化器產生的異味,臭氣濃度<1.0,則認為凈化器無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