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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發表時間:2019-05-10 17:25:00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嬰童服飾質量問題的關注度不斷地提高,國家監管部門也將嬰童紡織產品作為國家監管的重要內容,同時,有關像歐美發達國家一樣出臺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品安全技術法規的呼聲也越來越高。2015年5月,我國也發布了一部關于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性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以下簡稱“中廣測”)工程師表示,GB 31701-2015是一部符合我國國情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為保護嬰童的安全和健康構筑起一道重要的安全防線。該標準在GB 18401的基礎上全面升級,按照物理安全和化學安全兩大安全因子,增加了包括耐濕摩擦、重金屬、鄰苯二甲酸酯、燃燒性能等項目的考核,以及增加了對填充物的安全性和微生物安全以及附件和繩帶安全的新要求,形成了我國首個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全面、系統的強制性安全技術法規。


GB 31701-2015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過渡期為2年,即制造商在2016年6月 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起,市場上所有相關產品都必須符合該標準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我國境內銷售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其中包括在我國銷售的進口產品、網絡銷售的產品,也包括搭售的產品(捆綁銷售),尤其是搭售的產品,搭售是商家的一種銷售策略,所搭售產品也應當在監管范圍之內。紡織產品包括服裝、服飾、床上用品等。


布藝毛絨玩具、布藝工藝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箱包、背提包、傘、地毯、專業運動服等不屬于本標準的范圍。


那么,如何界定嬰幼兒紡織產品與兒童紡織產品呢?中廣測工程師說,在標準實施過程中,首先應按照其定義判斷屬于哪個年齡段的產品,如果根據定義無法判斷,可參照身高范圍進行確定。


嬰幼兒紡織產品

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一般適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兒童紡織產品

年齡在3歲以上,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一般適用于身高100cm以上、155cm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甲醛

甲醛是一種無色,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氣體,易燃,液態甲醛屬低毒物質,其蒸汽能強烈刺激粘膜、具有致癌性、屬于高毒物。紡織品中若存在過量甲醛,會在穿著過程中逐漸釋放,通過皮膚和呼吸道對人體產生傷害。紡織品、服裝、家紡頻爆甲醛超標,直接危害公眾切身利益。


PH值

PH值是指水萃取液中氫離子濃度的負對數,是通常意義上溶液酸堿程度的衡量標準。其測試結果一般用 0~14的數字表示,pH值越趨向于0表示溶液酸性越強,越趨向14則表示溶液堿性越強,pH=7的溶液為中性溶液。紡織品在印染加工過程中各藥劑未充分水洗,織物上的酸堿度超出人體皮膚pH值的適宜范圍,會對人體的皮膚產生刺激從而引發炎癥,對人體的汗腺系統以及神經系統都會造成損害,長此以往勢必影響健康。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也稱為禁用偶氮染料,是指可通過一個或多個偶氮基分解出有害芳香胺的染料。當這些染料由于染色牢度不佳時,可能會從紡織品轉移到人的皮膚,在細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皮膚上已沾有的染料可能發生還原反應,并釋放出致癌芳香胺,然后通過皮膚擴散到人體內,經過人體的代謝作用使細胞的DNA發生結構與功能的變化,成為人體病變的誘發因素,從而誘發癌癥或引起過敏。偶氮染料并不全是禁用染料,受禁的只是經過還原會釋放出本標準中指定的24種致癌芳香胺物質。一般情況下,紡織品中的致癌芳香胺除了來源于染料,還可能來自黏合劑、助劑等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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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上機測試

異味

異味的主要來源有兩方面,一是紡織品上殘留的化學整理劑和助劑產生;二是紡織品在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銷售過程中受到微生物污染,或自身的多孔性而從環境中吸收而來。


主要分為以下4種:霉味,是細菌、真菌等微生物代謝時產生的有害氣體的氣味,這些微生物代謝時產生的氣體、排泄物、碎片等,會成為引發哮喘病的過敏源;高沸程石油味,高沸程石油屬微毒/低毒物質,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不慎吸食可引起化學性肺炎;魚腥味,主要由三甲胺產生,對眼、鼻、咽喉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芳香烴氣味,芳香化合物對皮膚、粘膜有刺激作用,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


色牢度


色牢度是指紡織品的顏色對在加工和使用過程中各種作用的抵抗力。根據試樣的變色和未染色貼襯織物的沾色來評定牢度等級。色牢度好與差,直接涉及人體的健康安全,色牢度差的產品在穿著過程中,碰到雨水、汗水就會造成褪色,而其中染料的分子和重金屬離子等都有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人體皮膚的健康,另一方面還會使穿在身上的其它服裝被沾色,或者與其他衣物洗滌時沾污其他衣物。在GB/T 18401-2010對嬰幼兒、兒童紡織產品的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的基礎上,GB 31701-2015增加了耐濕摩擦色牢度的考核。


總鉛、總鎘

紡織服裝面料經過染整加工之后,由于選用的染化料、助劑、生產工藝技術、生產環節過程控制等因素,造成紡織服裝面料上殘留有重金屬鉛、鎘。重金屬鉛對人體毒性極大,直接危害骨骼的造血、大腦神經和泌尿等系統,其結果導致貧血頭疼、眩暈、乏力、困倦及肢體酸痛等,表現在兒童身上鉛中毒癥狀為煩躁不安、倦怠、嗜睡,甚至還表現為發育遲緩、便秘、失眠等。新生兒體內是不含重金屬鎘的,鎘的主要傳播途徑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侵入人體。鎘對人體的危害是肺損傷、骨質疏松、尿路結石等。


鄰苯二甲酸酯

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 Esters,PAEs),又稱酞酸酯,一般指的是鄰苯二甲酸與4~15個碳的醇形成的酯,是塑膠工業中最為常見的塑化劑,可有效增加產品的可塑性、柔韌性或膨脹性。一直以來,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廣泛應用于玩具及兒童用品、食品接觸材料、化妝品和紡織品等各類產品中。嬰幼兒皮膚嬌嫩,消化系統抵抗力差,另外還有嘴嚼、抓物入口的習慣,鄰苯二甲酸酯有害物會隨嬰幼兒及兒童的唾液一起被吞噬,嚴重危害嬰幼兒、兒童的身體健康。科學研究表明,鄰苯二甲酸酯是一類環境雌激素物質,具有生殖和發育毒性,影響生物體內激素的正常分泌,可產生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對人體的生殖系統、免疫系統、消化系統帶來危害。


燃燒性能

所有的天然纖維素或再生纖維素纖維制成的紡織品以及部分經整理或未經整理的其他天然或合成纖維制成的紡織品都是可燃的,這些紡織品在接觸明火時,易引起燃燒。若紡織品極易燃燒或火焰速度過快,則這些可燃紡織品使用時會危及嬰幼兒及兒童的人生安全。但是,經阻燃整理的紡織面料一般殘留較多的有害物質(如甲醛等),GB 31701-2015注明嬰幼兒紡織產品不建議進行阻燃處理,進行阻燃整理的紡織面料需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


附件的抗拉強力、銳利性

附件是指紡織產品中起連接、裝飾、標識或其他作用的部件。附件抗拉強力主要是針對嬰幼兒產品,若產品上的小附件抗拉強力不夠,容易被嬰幼兒抓起咬住放入嘴中或吸入鼻孔引起窒息。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


繩帶

繩帶是指以各種紡織品或非紡織品材料制成的、帶有或不帶有裝飾物的繩索、拉帶、帶袢等。繩帶往往會提高孩子們活動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例如,頸部位置的繩帶太長則容易造成兒童窒息,腰部位置的繩帶太長則很容易被電梯、滑梯或者自行車輪等物體夾住,導致孩子意外受傷或死亡。

GB/T 2912.1-2009 紡織品 甲醛的測定 第1部分:游離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2009 紡織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

GB/T 5713-2013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水色牢度

GB/T 3922-2013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汗漬色牢度

GB/T 3920-2008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摩擦色牢度

GB/T 18886-2002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唾液色牢度

GB/T 17592-2011 紡織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測定

GB/T 23344-2009 紡織品 4-氨基偶氮苯的測定

GB 18401-2010/6.7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GB/T 30157-2013 紡織品 總鉛和總鎘含量的測定

GB/T 20388-2016 紡織品 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 四氫呋喃法

GB/T 14644-2014 紡織品 燃燒性能 45°方向燃燒速率的測定

GB 31701-2015/附錄A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GB/T 31702-2015 紡織制品附件銳利性試驗方法


化學類:紫外分光光度計、pH計、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GC-MS)、高效液相色譜儀(HPLC)、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ICP-AE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微波消解儀、恒溫水浴鍋。

色牢類:汗漬色牢度儀、汗漬色牢度烘箱、摩擦色牢度儀。

物理類:45°燃燒測試儀、拉力測試儀、銳利尖點測試儀、銳利邊緣測試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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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液相色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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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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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ICP-A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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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件拉力機

根據GB 31701-2015規定,嬰幼兒及兒童紡織品應符合GB 18401-2010的所有技術要求的同時還應符合本標準提及的織物、填充物、附件及其他技術要求。中廣測根據對大量的企業送檢樣品和抽檢樣品的檢測經驗,經統計分析發現,對于GB 31701檢測指標涉及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色牢度、 pH值、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附件抗拉強力和繩帶安全等項目。


色牢度

色牢度的不合格樣品主要以深色為主,而造成的原因也比較復雜,主要包括:染料或纖維的結構與性能、前處理工藝、染色工藝、后處理工藝。中廣測工程師建議企業,除了整個生產工藝按工藝要求規范操作外,針對深色織物最好選擇擴散性好、固色率高的活性染料,深色應盡量避免達到或超過染色飽和值,在使用反應性較差的染料時可選用催化劑或適當的固色劑等。


中廣測工程師表示,色牢度項目中,耐濕摩擦色牢度值得牛仔企業關注,由于牛仔產品的耐濕摩擦色牢度欠佳,尤其是深色牛仔產品,而GB 31701在GB 18401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耐濕摩擦色牢度的考核,也就是說,嬰幼兒及兒童牛仔服裝在此之前是不用考核耐濕摩擦色牢度的,但現在就需要考核了。


pH值

對于嬰幼兒紡織品,其pH值的指標要求是4.0~7.5,比較容易出現不合格。pH值的超標問題,一般是因為紡織品在生產加工過程,無論是退漿、煮練、還是漂白、染色、印花,都要經過固色、還原、清洗等一系列過程,其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純堿、燒堿、pH值調節劑、表面活性劑等,而某些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減少生產工序,造成水洗不徹底,織物上很容易就會存在一些酸、堿殘留物,造成最終成品的不合格。中廣測工程師表示,pH值超標的紡織產品,可以通過水洗手段來調節其pH值。


甲醛

織物中的釋放甲醛的來源主要在染色、印花和后整理過程中產生的。服裝的面料生產,為了達到防皺、防縮、阻燃等作用,或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為了改善手感,就需在助劑中添加甲醛。中廣測工程師指出,甲醛含量較高的衣物一般有以下四類:一是經過防皺處理的免燙服裝,如純棉紡織品容易起皺,使用含甲醛的助劑能提高棉布的硬挺度;二是目前較為流行的胸前有涂料印花的T恤;三是衣物有襯布部分;四是黑色、深藍色等顏色較深的滌綸織物。


中廣測工程師建議,對于生產企業,在生產工藝上應采取使用無甲醛整理劑或染化助劑、使用低甲醛含量或超低甲醛含量的整理劑、在整理劑中添加甲醛捕捉劑、改進紡織品整理工藝以及使用如新型的物理機械整理、生物酶整理、轉基因技術等的高新技術進行處理等的措施對紡織品的甲醛含量加以控制。對于縫制加工企業,不僅要重視對面料甲醛的有效控制,而且也要對所有里料和輔料(如縫紉線、粘合襯等)的甲醛嚴格控制,可要求供貨方提供產品合格的檢測報告;另一方面,中廣測工程師指出,企業自己也應及時對主輔料進行檢測,確認甲醛含量是否合格,要摸清現存產品的甲醛含量是否超標,這樣才能保證最終產品符合甲醛限量要求。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偶氮染料)不符合的產生,主要是由于某些企業看中了偶氮染料制造簡單、價格低廉、色種齊全、著色力強,顏色鮮亮持久,色牢度高等優勢而忽略了某些偶氮染料在一定條件下會還原分解產生治癌作用的芳香胺,對人體造成危害。中廣測工程師表示,禁用偶氮染料是一項基本無法整改的項目,一旦產品中的禁用偶氮染料超標,企業則面臨產品賣不出去的風險,一旦被監管部門抽查出禁用偶氮染料超標,將會面臨產品下架及承受巨額罰款的事實,因此,建議印染企業在布匹染色前有必要對染料進行禁用偶氮染料的檢測,建議服裝企業在采購布料前,要求布料供應商提供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禁用偶氮染料合格的檢測報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附件抗拉強力和繩帶安全

嬰童紡織產品的附件抗拉強力和繩帶安全,一直是出口國外的產品被召回的原因之一,也是國內銷售產品常見的不合格項目,常見的有紐扣、裝飾物等的抗拉強力不符合要求,以及繩帶的縫制位置以及尺寸不符合要求。中廣測工程師表示,對于嬰童紡織產品附件抗拉強力和繩帶安全的改善,主要可從縫制工藝和服裝設計方面下手,附件抗拉強力不符合主要與使用的縫紉線強力和縫制工藝有關,而繩帶安全不符合則往往是由于服裝設計人員對于相關標準的要求不熟悉導致,因此,服裝設計與標準質量要求是密不可分的,服裝設計應是在滿足相關標準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的創意發揮。

自GB 31701 于2016年6月1日實施以來,嬰童紡織產品的生產企業紛紛對GB 31701的檢測指標進行質量把控,中廣測在日常的受檢工作中發現,企業在執行該強制性標準的過程中,對標準的理解還存在一些疑問。中廣測工程師對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一一解答。


GB 31701與GB 18401的安全類別都分為A/B/C類,要求一樣嗎?

中廣測工程師:GB 31701的安全技術類別與GB 18401的安全技術類別是一一對應的,但要求不一樣。GB 31701只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 GB 18401針對所有紡織產品。對織物的要求中,對于A類,兩者的差別最大,GB 31701比GB 18401增加了耐濕摩擦色牢度、重金屬、鄰苯二甲酸酯和燃燒性能的要求;而B類, GB 31071增加了耐濕摩擦色牢度和燃燒性能的要求;C類,GB 31071增加了燃燒性能的要求。


GB 18401與GB31071有哪些差異?

中廣測工程師:GB 18401與GB 31701的差異主要如下。

表1  GB 18401與GB 31701的差異


GB 18401

GB 31701

適用年齡范圍

全年齡段

嬰幼兒:3歲及以下

兒童:3歲以上,14歲及以下

安全技術類別

A類、B類、C類

A類、B類、C類

考核范圍

織物

織物、填充物、附件、其他要求

對織物的考核指標

甲醛、pH、偶氮、耐水、耐汗漬、耐唾液(A類)、 耐干摩

甲醛、pH、偶氮、耐水、耐汗漬、耐唾液(A類)、耐干摩、耐濕摩(A類/B類)、重金屬(A類)、鄰苯二甲酸酯(A類)、燃燒性能(A類/B類/C類)

對填充物的考核要求

——

1. 纖維類和羽絨羽毛符合GB 18401

2. 羽絨羽毛符合微生物指標

對附件的考核要求

——

1. 附件抗拉強力(70N,50N不脫落、不破損,≤3mm或無法夾持的附件經洗滌后無變化)

2. 附件不存在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

3. 繩帶安全

其他要求

——

1. 包裝不應使用金屬針,產品不能殘留金屬針

2. 貼身穿著的嬰幼兒服裝,耐久性標簽縫制在外

嬰童牛仔服裝按FZ/T 81006執行,是否不需考核耐濕摩擦色牢度?

中廣測工程師:FZ/T 81006-2017《牛仔服裝》是對耐濕摩擦色牢度不考核,但是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了耐濕摩擦色牢度的指標,GB 31701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嬰幼兒及兒童的牛仔服裝也需要考核耐濕摩擦色牢度。


嬰童紡織產品的使用說明如何標注安全類別?

中廣測工程師:GB 31701明確規定,嬰幼兒紡織產品應標明本標準的編號及“嬰幼兒用品”(例如:GB 31701 嬰幼兒用品);兒童紡織產品應標明本標準的編號及符合的安全技術要求類別(例如:GB 31701 A類、GB 31701 B類、GB 31701 C類)。按GB 31701要求在標簽上標明安全類別即可,不需要再標注GB 18401的安全類別,兩者是一一對應的。


嬰幼兒服裝的洗水嘜必須要縫制在服裝的外邊嗎?

中廣測工程師:并非所有產品都必須縫制在服裝的外邊。GB 31701規定,對于縫制在可貼身穿著的嬰幼兒服裝上的耐久性標簽,應置于不與皮膚直接接觸的位置。也就是說,對于直接接觸皮膚的嬰幼兒服裝,其耐久性標簽就應縫制在服裝的外邊。